7.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7.2.1 档案库及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设置空调时,室内温湿度要求应符合本规范表5.2.1、表5.2.2和表5.2.4的规定。
7.2.2 档案库不宜采用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7.2.3 每个档案库的空调应能够独立控制。
7.2.4 通风、空调管道应有气密性良好的进、排风口。
7.2.5 母片库应设独立的空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