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通风与降温
6.4.1 农村居住建筑的起居室、卧室等房间宜利用穿堂风增强自然通风。风口开口位置及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风口和出风口宜分别设置在相对的立面上;
2 进风口应大于出风口;开口宽度宜为开间宽度的1/3~2/3,开口面积宜为房间地板面积的15%~25%;
3 门窗、挑檐、通风屋脊、挡风板等构造的设置,应利于导风、排风和调节风向、风速。
6.4.2 采用单侧通风时,通风窗所在外墙与夏季主导风向间的夹角宜为40°~65°。
6.4.3 厨房宜利用热压进行自然通风或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6.4.4 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农村居住建筑宜采用植被绿化屋面、隔热通风屋面或多孔材料蓄水蒸发屋面等被动冷却降温技术。
6.4.5 当被动冷却降温方式不能满足室内热环境需求时,可采用电风扇或分体式空调降温。分体式空调设备宜选用高能效产品。
6.4.6 分体式空调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机应靠近室外机的位置安装,并应减少室内明管的长度;
2 室外机安放搁板时,其位置应有利于空调器夏季排放热量,并应防止对室内产生热污染及噪声污染。
6.4.7 夏季空调室外空气计算湿球温度较低、干球温度日差大且地表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夏季宜采用直接蒸发冷却空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