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生物质能利用
8.3.1 在具备生物质转换技术条件的地区,宜采用生物质转换技术将生物质资源转化为清洁、便利的燃料后加以使用。
8.3.2 沼气利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保整套系统的气密性;
2 应选取沼气专用灶具,沼气灶具及零部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沼气灶具及零部件标准的规定;
3 沼气管道施工安装、试压、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家用沼气管路施工安装操作规程》GB 7637的有关规定;
4 沼气管道上的开关阀应选用气密性能可靠、经久耐用,并通过鉴定的合格产品,且阀孔孔径不应小于5mm;
5 户用沼气池应做好寒冷季节池体的保温增温措施,发酵温度不应低于8℃;
6 规模化沼气工程应对沼气池体进行保温,保温厚度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后确定;沼气池应采取加热方式维持所需池温。
8.3.3 秸秆气化供气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秸秆气化供气系统技术条件及验收规范》NY/T 443及《秸秆气化炉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 1417的有关规定。气化机组的气化效率和能量转换率均应大于70%,灶具热效率应大于55%。
8.3.4 以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方式进行生物质能利用时,应根据燃料规格、燃烧方式及用途等,选用合适的生物质固体成型燃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