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功能房间防水设计
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5.2.2 厨房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宜设置防潮层;厨房布置在无用水点房间的下层时,顶棚应设置防潮层。
5.2.3 当厨房设有采暖系统的分集水器、生活热水控制总阀门时,楼、地面宜就近设置地漏。
5.2.4 排水立管不应穿越下层住户的居室;当厨房设有地漏时,地漏的排水支管不应穿过楼板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
5.2.5 厨房的排水立管支架和洗涤池不应直接安装在与卧室相邻的墙体上。
5.2.6 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墙面应设防水层,顶棚宜防潮,楼、地面应有排水措施,并应设置防水层。
5.2.7 独立水容器应有整体的防水构造。现场浇筑的独立水容器应采用刚柔结合的防水设计。
5.2.8 采用地面辐射采暖的无地下室住宅,底层无配水点的房间地面应在绝热层下部设置防潮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