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防水涂料施工
6.3.1 防水涂料施工时,应采用与涂料配套的基层处理剂。基层处理剂涂刷应均匀、不流淌、不堆积。
6.3.2 防水涂料在大面积施工前,应先在阴阳角、管根、地漏、排水口、设备基础根等部位施做附加层,并应夹铺胎体增强材料,附加层的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 防水涂料施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组分涂料应按配比要求在现场配制,并应使用机械搅拌均匀,不得有颗粒悬浮物;
2 防水涂料应薄涂、多遍施工,前后两遍的涂刷方向应相互垂直,涂层厚度应均匀,不得有漏刷或堆积现象;
3 应在前一遍涂层实干后,再涂刷下一遍涂料;
4 施工时宜先涂刷立面,后涂刷平面;
5 夹铺胎体增强材料时,应使防水涂料充分浸透胎体层,不得有折皱、翘边现象。
6.3.4 防水涂膜最后一遍施工时,可在涂层表面撒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