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天桥、栈桥和雨篷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7.6.2 输送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栈桥不应兼作疏散通道。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2007 7.1.1 旅客车站的站房及地道、天桥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站台雨篷的防火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 10063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