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高层建筑钢结构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7.2.14 当进行组合梁的钢梁翼缘与混凝土翼板的纵向界面受剪承载力的计算时,应分别取包络连接件的纵向界面和混凝土翼板纵向界面。
7.4.6 组合板的总厚度不应小于90mm;压型钢板顶面以上的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50mm。
8.3.6 框架梁与柱刚性连接时,应在梁翼缘的对应位置设置柱的水平加劲肋(或隔板)。对于抗震设防的结构,水平加劲肋应与梁翼缘等厚。对非抗震设防的结构,水平加劲肋应能传递梁翼缘的集中力,其厚度不得小于梁翼缘厚度的1/2,并应符合板件宽厚比限值。水平加劲肋的中心线应与梁翼缘的中心线对准。
8.4.2 箱形焊接柱,其角部的组装焊缝应为部分熔透的V形或U形焊缝,焊缝厚度不应小于板厚的1/3,抗震设防时不应小于板厚的1/2(图8.4.2-1a)。当梁与柱刚性连接时,在框架梁的上、下600mm范围内,应采用全熔透焊缝(图8.4.2-1b)。
十字形柱应由钢板或两个H型钢焊接而成(图8.4.2-2);组装的焊缝均应采用部分熔透的K形坡口焊缝,每边焊接深度不应小于1/3板厚。
8.4.6 箱形柱在工地的接头应全部采用坡口焊接的形式。
下节箱形柱的上端应设置隔板,并应与柱口齐平。其边缘应与柱口截面一起刨平。在上节箱形柱安装单元的下部附近,尚应设置上柱隔板。柱在工地的接头上下侧各100mm范围内,截面组装焊缝应采用坡口全熔透焊缝。
8.6.2 埋入式柱脚(图8.6.2)的埋深,对轻型工字形柱,不得小于钢柱截面高度的二倍;对于大截面H型钢柱和箱型柱,不得小于钢柱截面高度的三倍。
埋入式柱脚在钢柱埋入部分的顶部,应设置水平加劲肋或隔板。
8.7.1 抗剪支撑节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二、除偏心支撑外,支撑的重心线应通过梁与柱轴线的交点,当受条件限制有不大于支撑杆件宽度的偏心时,节点设计应计入偏心造成的附加弯矩的影响。
三、柱和梁在与支撑翼缘的连接处,应设置加劲肋。支撑翼缘与箱形柱连接时,在柱壁板的相应位置应设置隔板;耗能梁段与支撑连接的一端和耗能梁段内,应设置加劲肋。
8.7.6 耗能梁段加劲肋应在三边与梁用角焊缝连接。与其腹板连接焊缝的承载力不应低于Astƒ,与翼缘连接焊缝的承载力不应低于Astƒ/4,此处,Ast=bsttst,bst为加劲肋的宽度,tst为加劲肋的厚度。
8.7.7 耗能梁段两端上下翼缘,应设置水平侧向支撑。与耗能梁段同跨的框架梁上下翼缘,也应设置水平侧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