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混凝土结构构件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
4.2.1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以及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和裂缝等四个检查项目,分别评定每一受检构件的等级,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安全性等级。
4.2.1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鉴定,应按承载能力、构造以及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和裂缝等项目评级,并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安全性等级。
4.2.2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承载能力评定时,应按表4.2.2的规定,分别评定每一验算项目的等级,然后取其中最低一级作为该构件承载能力的安全性等级。
表4.2.2 混凝土结构构件承载能力等级的评定
4.2.3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构造评定时,应按表4.2.3的规定,分别评定两个检查项目的等级,然后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该构件构造的安全性等级。
表4.2.3 混凝土结构构件构造等级的评定
4.2.4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或变形评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桁架(屋架、托架)的挠度,当其实测值大于其计算跨度的1/400时,应按本标准第4.2.2条验算其承载能力。验算时,应考虑由位移产生的附加应力的影响,并按下列原则评级:
1)若验算结果不低于bu级,仍可定为bu级,但应附加观察使用一段时间的限制。
2)若验算结果低于bu级,应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2 对其他受弯构件的挠度或施工偏差造成的侧向弯曲,应按表4.2.4的规定评级。
表4.2.4 混凝土受弯构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的评定
4.2.5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表4.2.5所列的受力裂缝时,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应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表4.2.5 混凝土构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宽度的评定
4.2.6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下列情况的非受力裂缝时,也应视为不适于继续承载的裂缝,并应根据其实际严重程度定为cu级或du级。
1 因主筋锈蚀产生的沿主筋方向的裂缝,其裂缝宽度已大于1mm。
2 因温度、收缩等作用产生的裂缝,其宽度已比本标准表4.2.5规定的弯曲裂缝宽度值超出50%,且分析表明已显著影响结构的受力。
注:当混凝土结构构件同时存在受力和非受力裂缝时,应按本标准第4.2.5条及第4.2.6条分别评定其等级,并取其中较低一级作为该构件的裂缝等级。
4.2.7 当混凝土结构构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论其裂缝宽度大小,应直接定为du级:
1 受压区混凝土有压坏迹象;
2 因主筋锈蚀导致构件掉角以及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