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节 材
7.2.1 在满足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前提下,应控制建筑规模与空间体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体量宜紧凑其中;
2 宜采用较低的建筑层高。
7. 2. 2 绿色建筑的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结构、设备与室内装修应进行一体化设计;
2 宜采用无需外加饰面层的材料;
3 应采用简约、功能化、轻量化装修。
7.2.3 在保证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情况下,应通过优化结构设计降低材料的用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根据受力特点选择材料用量少的结构体系,宜采用节材节能一体化、绿色性能较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2 在高层和大跨度结构中,合理采用钢结构、钢与混凝土混合结构及组合构件;
3 对于由变形控制的钢结构,应首先调整并优化钢结构布置和构件截面,增加钢结构刚度;对于由强度控制的钢结构,应优先选用高强钢材;
4 在跨度较大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现浇混凝土空心楼板技术等;
5 基础形式应根据工程实际,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宜选择埋深较浅的天然地基或采用人工处理地基和复合地基。
7.2.4 应合理采用高性能结构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层混凝土结构的下部墙柱及大跨度结构的水平构件宜采用高强混凝土;
2 高层钢结构和大跨度钢结构宜选用高强钢材;
3 受力钢筋宜选用高强钢筋。
7.2.5 当建筑因改建、扩建或需要提高既有结构的可靠度标准而进行结构整体加固时,应采用加固作业量最少的结构体系加固或构件加固方案,并应采用节材、节能、环保的加固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