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节水措施
8.4.1 避免管网漏损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给水系统中使用的管材、管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管道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管件与管道宜配套提供;
2 选用高性能的阀门;
3 合理设计供水系统,避免供水压力过高或压力骤变;
4 选择适宜的管道敷设及基础处理方式。
8.4.2 卫生器具、水嘴、淋浴器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要求。
8.4.3 绿化灌溉应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湿度传感器或根据气候变化调节的控制器;
2 采用微灌方式时,应在供水管路的入口处设过滤装置。
8.4.4 水表应按照使用用途和管网漏损检测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建筑每个居住单元和景观、灌溉等不同用途的供水均应设置水表;
2 公共建筑应对不同用途和不同付费单位的供水设置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