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管理服务用房
5.5.1 入住接待登记室设置在主入口附近,且有醒目的标识,便于老年人找到或其家属咨询、办理入住登记。
5.5.2 老年养护院和养老院的总值班室,靠近建筑主入口设置,从管理与安保要求出发,设置建筑设备设施控制系统、呼叫报警系统和电视监控系统,以便于及时发现和处置紧急情况。
5.5.3 厨房应当便于餐车的出入、停放和消毒,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并采用适当的防潮、消声、隔声、通风、除尘措施,以避免蒸汽、噪声和气味对老年人用房的干扰。
5.5.4 职工用房应含职工休息室、职工沐浴间、卫生间、职工食堂等,宜独立设置,既方便职工人员使用,并可避免对老年人用房的干扰。
5.5.5 洗衣房主要是护理服务人员为介护老年人清洁衣物和为其他老年人清洁公共被品等,为达到必要的卫生要求,平面布置需要做到洁污分区。洗衣房除具有洗衣功能外,还需要为消毒、叠衣和存放等功能提供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