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 0. 1 为了统一房屋建筑制图规则,保证制图质量,提高制图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审查、存档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是房屋建筑制图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等各专业制图。
1. 0. 3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制图方式绘制的图样:
1 计算机制图;
2 手工制图。
1. 0. 4 本标准适用于各专业下列工程制图:
1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各阶段设计图、竣工图;
2 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总平面的实测图;
3 通用设计图、标准设计图。
1. 0. 5 房屋建筑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