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角度、弧度、弧长的标注
11.5.1 角度数字注写方向改为软件较易实现的沿尺寸线方向。
11.5.2 弧长数字的注写方法改为软件较易实现的在数字前方加注圆弧符号“⌒”的方式,尺寸界线也改为更容易理解的沿径向引出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