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系统供氧和系统吸引
第5.5.1条 供氧管道应采用紫铜管明设,铜焊或银焊焊接;穿过梁和墙时,应采用套管。
第5.5.2条 供氧管道不得与电缆、电话线和可燃气管道,敷设在同一管道井或管道沟内;并应单独接地。
第5.5.3条 吸引管道采用镀锌钢管,宜明设;坡向总管和缓冲真空罐的坡度不应小于3‰。,并应避免上升坡度,否则应在管道低处转折点设小型集污罐。
第5.5.4条 系统供氧应设中断供氧的报警装置,吸引真空泵应有备用泵及自控装置。
第5.5.1条 供氧管道应采用紫铜管明设,铜焊或银焊焊接;穿过梁和墙时,应采用套管。
第5.5.2条 供氧管道不得与电缆、电话线和可燃气管道,敷设在同一管道井或管道沟内;并应单独接地。
第5.5.3条 吸引管道采用镀锌钢管,宜明设;坡向总管和缓冲真空罐的坡度不应小于3‰。,并应避免上升坡度,否则应在管道低处转折点设小型集污罐。
第5.5.4条 系统供氧应设中断供氧的报警装置,吸引真空泵应有备用泵及自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