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般规定
4.1.1 公用汽车库中汽车设计车型的外廓尺寸可按表4.1.1的规定采用。
汽车设计车型外廓尺寸 表4.1.1
注:专用汽车库可按所停放的汽车外廓尺寸进行设计。括号内尺寸用于中型货车。
4.1.2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应排列紧凑、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证安全和与柱网相协调,并应满足一次进出停车位要求。
4.1.3 汽车库内停车方式可采用平行式、斜列式(有倾角30°、45°、60°)和垂直式(图4.1.3),或混合采用此三种停车方式。
4.1.4 汽车库内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4.1.4的规定。
图4.1.3 汽车停车方式
注:图中Wu——停车带宽度 Lg——汽车长度
We——垂直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Si——汽车间净距
Wd——通车道宽度 Qt——汽车倾斜角度
Lt——平行于通车道的停车位尺寸
汽车与汽车、墙、柱、护栏之间最小净距 表4.1.4
注:纵向指汽车长度方向、横向指汽车宽度方向,净距是指最近距离,当墙、柱外有突出物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4.1.5 汽车库内的通车道宽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但应等于或大于3.0m。
4.1.5.1 前进停车、后退开出停车方式(图4.1.5-1)。
式中 Wd——通车道宽度
S——出入口处与邻车的安全距离可取300mm
Z——行驶车与车或墙的安全距离可取500~1000mm
Re——汽车回转中心至汽车后外角的水平距离
C——车与车的间距
r——汽车环行内半径
a——汽车长度
b——汽车宽度
e——汽车后悬尺寸
R——汽车环行外半径
a——汽车停车角
图4.1.5-1 前进停车平面
注:本公式适用于停车倾角60°~90°,45°及45°以下可用作图法
4.1.5.2 后退停车、前进开出停车方式(图4.1.5-2)
图4.1.5-2 后退停车平面
4.1.5.3 各车型的建筑设计中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宜按表4.1.5采用。
各车型建筑设计最小停车带、停车位、通车道宽度 表4.1.5
4.1.6 汽车库内坡道可采用直线型、曲线型。可以采用单车道或双车道,其最小净宽应符合表4.1.6的规定。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坡道最小宽度 表4.1.6
坡道型式 | 计算宽度(m) | 最小宽度(m) | |
微型、小型车 | 中型、大型、绞接车 | ||
直线单行 | 单车宽+0.8 | 3.0 | 3.5 |
直线双行 | 双车宽+2.0 | 5.5 | 7.0 |
曲线单行 | 单车宽+1.0 | 3.8 | 5.0 |
曲线双行 | 双车宽+2.2 | 7.0 | 10.0 |
注:此宽度不包括道牙及其他分隔带宽度。
4.1.7 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纵向坡度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汽车库内通车道的最大坡度 表4.1.7
注:曲线坡道坡度以车道中心线计。
4.1.8 汽车库内当通车道纵向坡度大于10%时,坡道上、下端均应设缓坡。其直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3.6m,缓坡坡度应为坡道坡度的1/2。曲线缓坡段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2.4m,曲线的半径不应小于20m,缓坡段的中点为坡道原起点或止点(图4.1.8)。
图4.1.8缓坡
4.1.9 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可采用表4.1.9的规定。
汽车库内汽车的最小转弯半径 表4.1.9
车型 | 最小转弯半径(m) |
微型车 | 4.50 |
小型车 | 6.00 |
续表
车型 | 最小转弯半径(m) |
轻型车 | 6.50~8.00 |
中型车 | 8.00~10.00 |
大型车 | 10.50~12.00 |
铰接车 | 10.50~12.50 |
4.1.10 汽车库内汽车环形道的最小内半径和外半径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见图4.1.10)。
图4.1.10 汽车环道平面
r1——汽车最小转弯半径;
R0 ——环道外半径;
R——汽车环行外半径;
r2 ——环道内半径;
r——汽车环行内半径;
X——汽车环行时最外点至环道外边距离,宜等于或大于250mm;
Y——汽车环行时最内点至环道内边距离,宜等于或大于250mm。
4.1.11 汽车环形坡道除纵向坡度应符合表4.1.7规定外,还应于坡道横向设置超高,超高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4.1.11)
式中 V——设计车速,Km/h;
R——环道平曲线半径(取到坡道中心线半径);
μ——横向力系数,宜为0.1~0.15;
ic ——超高即横向坡度,宜为2%~6%。
4.1.12 当坡道横向内、外两侧如无墙时,应设护栏和道牙,单行道的道牙宽度不应小于0.3m。双行道中宜设宽度不应小于0.6m的道牙,道牙的高度不应小于0.15m。
4.1.13 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应符合表4.1.13的规定。
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 表4.1.13
车型 | 最小净高(m) |
微型车、小型车 | 2.20 |
轻型车 | 2.80 |
中、大型、绞接客车 | 3.40 |
中、大型、绞接货车 | 4.20 |
注:净高指楼地面表面至顶棚或其他构件底面的距离,未计入设备及管道所需空间。
4.1.14 汽车库的汽车出入口宽度,单车行驶时不宜小于3.50m,双车行驶时不宜小于6.00m。汽车库出入口处当为城市道路时,其与道路规划红线及通视条件应符合本规范第3.2.8条规定,并宜于出入口上方设防坠落物措施。
4.1.15 汽车库内当采用天然采光,其停车空间天然采光系数不宜小于0.5%或其窗地面积比宜大于1:15。封闭式汽车库的坡道墙上不得开窗,并应采用漫射光照明。
4.1.16 汽车库内可按管理方式和停车位的数量设置相应的值班室、管理办公室、控制室、休息室、贮藏室、卫生间等辅助房间。
4.1.17 三层以上的多层汽车库或二层以下地下汽车库应设置供载人电梯。
4.1.18 汽车库的停车位的楼地面上应设车轮挡,车轮挡宜设于距停车位端线为汽车前悬或后悬的尺寸减200mm处,其高度宜为150~200mm,车轮挡不得阻碍楼地面排水。
4.1.19 汽车库的楼地面应采用强度高、具有耐磨防滑性能的非燃烧体材料,并应设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和相应的排水系统。
4.1.20 汽车库内坡道面层应采取防滑措施,并宜在柱子、墙阳角及凸出构件等部位设防撞措施。
4.1.21 汽车库内应在每层出入口的显著部位设置标明楼层和行驶方向的标志,宜在楼地面上用彩色线条标明行驶方向和用10~15cm宽线条标明停车位及车位号。在各层柱间及通车道尽端应设置安全指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