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坡道式汽车库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条件选用内直坡道式、库外和库内外直坡道式汽车库;单行螺旋坡道式、双行螺旋坡道式和跳层螺旋坡道式汽车库;二段式和三段式错层汽车库;以及直坡形斜楼板式和螺旋形斜楼板式等汽车库。
4.2.2 坡道式汽车库,除螺旋坡道式外,均应使其坡道系统在每层楼面上周转通车道畅通,形成上、下行连续不断的通路,并应防止上、下行车交叉。
4.2.3 严寒地区不应采用库外外直坡道式汽车库。
4.2.4 错层式汽车库内楼层间直坡道分为两段,该两段间水平距离应使车辆在停车层作180°转向,两段坡道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4m。
4.2.5 三段错层式汽车库必须限定车辆行驶路线。
4.2.6 错层式汽车库内可以楼面空间叠交,但叠交尺寸不应大于1.5m。
4.2.7 双行螺旋坡道式汽车库上行应采用在外环的左转逆时针行驶,下行应采用内环行驶,外环道半径和宽度可按本规范第4.1.10条计算值适当加大,坡道宜布置在建筑主体的一端或不规则平面的凸出部位。
4.2.8 跳层螺旋坡道式汽车库时,其楼层上进口和出口应对直,其坡道宜靠近建筑平面中心。
4.2.9 斜楼板式汽车库其楼板坡度不应大于5%。
4.2.10 斜楼板式汽车库采用斜列式停车时,其停车位的长向中线与斜楼板的纵向中线之间的夹角不应小于60°。
4.2.11 平面为矩形的斜板式汽车库,必要时可设转向的中间通车道,为防止行车高峰堵车,可增设螺旋坡道。
4.2.12 附建式地下汽车库其停车位布置、坡道型式、通车道进出路线、人员疏散口的单独设置等均应与上部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结构选型、柱网布置相协调。
4.2.13 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并不应设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存放的库房。
4.2.14 地下汽车库在出入地面的坡道端应设置与坡道同宽的截流水沟和耐轮压的金属沟盖及闭合的挡水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