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给水排水
6.2.1 汽车库内给水主要用于生产、生活和消防,后者和前两者因功能差异较大,应分开设计成两个系统;消防用水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停止并有较高的水压要求,故应接人城市消防用水环形网,而生产和生活用水没有那么高要求,生产、生活用水主要是擦洗汽车、冲洗楼地面和管理人员及存车人员的生活用水,其用量可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确定。
6.2.2 汽车库消防用水,消防设备和设施在《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 中有具体规定,设计时可根据该规范进行设计。
6.2.3 敞开式汽车库往往用于非采暖区的温暖区,虽然冬季最冷月的平均温度大于0℃,但最冷时仍会有冰冻,如果管道不作抗冻措施,就会出现大批管道冻裂现象,华东某市敞开式汽车库就发生过水管大批冻裂,由于涉及到防火自动喷洒系统,必须即刻修理,给管理和维修带来很大不便。
6.2.4 为了保持库内洁净,库内地面要经常用水冲洗和排除消防喷淋水,因此,停车层每层必须设冲洗楼地面的给水和排水系统。不应让冲洗和消防水通过坡道进入下层才排出,并应及时排出。由于地面水中易于带油,明沟排水不利于防火,故不宜采用。
6.2.5 地下汽车库往往由于标高底,不能直接排人城市下水道而设集水坑,再用泵送入城市下水道,由于水中有油,故应在集水坑中采取隔油措施。
6.2.6 机械汽车库内,虽无经常冲洗机械存车位板面的要求,但是有时亦会有水进入库内,因此应有排除积水的措施。
6.2.7 汽车库内为了顾客或为了增加收入而附设汽车清洗的职能,宜设在库内底层,或库外停车场上,此时给水设计应计入洗车用水量,且按汽车库容量大小折算洗车量。如设置汽车清洗机,此时可参照大、中城市污水排放和公共建筑节水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