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城市道路
4.1 实施范围
4.1.1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 1 城市各级道路; 2 城镇主要道路; 3 步行街; 4 旅游景点、城市景观带的周边道路。
4.1.2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立体交叉中人行系统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无障碍设施应沿行人通行路径布置。
4.1.3 人行系统中的无障碍设计主要包括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及地道、公交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