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院 落
9.4.1 无障碍游览路线上的游览通道的路面应平整、防滑,其纵坡不宜大于1:50,有台阶处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坡道、平台等可为可拆卸的活动设施。
9.4.2 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内可不设置盲道,当特别需要时可设置,且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9.4.3 位于无障碍游览路线上的院落内的公共绿地及其通道、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地面应平整、防滑,有台阶处宜同时设置坡道,坡道、平台等可为可拆卸的活动设施。
9.4.4 院落内的休息座椅旁宜设轮椅停留空间。
9.4 院 落
9.4.1 无障碍游览路线上的游览通道的路面应平整、防滑,其纵坡不宜大于1:50,有台阶处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坡道、平台等可为可拆卸的活动设施。
9.4.2 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内可不设置盲道,当特别需要时可设置,且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9.4.3 位于无障碍游览路线上的院落内的公共绿地及其通道、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地面应平整、防滑,有台阶处宜同时设置坡道,坡道、平台等可为可拆卸的活动设施。
9.4.4 院落内的休息座椅旁宜设轮椅停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