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6.4.1 本条说明了急救中心以功能要求设置的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工程,应视所在地的气象条件及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进行配置。
6.4.2 本条强调了隔离用房所采取的空调系统技术措施。
6.4.4 本条规定急救中心应按功能要求进行分区设置。
6.4.5 本条规定按压力分布设置送排风系统,正确的压力关系是控制空气中病毒传播的主要手段。
6.4.6 本条规定消毒区应设置独立送排风系统。消毒间消毒时可循环运行,待消毒结束后,可吸入室外清洁空气,稀释后高处排风。
6.4.7 本条规定为确保负压值,应设置压差传感器。
6.4.8 本条规定隔离用房为保障净化要求,宜在回风口设低阻中效过滤器。
6.4.9 本条区分了隔离用房与一般用房排风的处理方式,强调了设置防倒流装置,防止再污染。
6.4.10 本条规定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应在过滤器两端设置压差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更换过滤器。
6.4.11 新风采集口的设置应保证所吸入空气为室外新鲜空气,新风采集口应远离建筑物排风口。
6.4.12 本条说明隔离用房内的空调冷凝水不可直接排放,需经处理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