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总 平 面
3.2.1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节约用地、交通组织顺畅,并应满足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指标。
3.2.2 总平面布置应进行环境和绿化设计。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3 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办公建筑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分区明确,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3.2.4 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的出入口。锅炉房、厨房等后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应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
3.2.5 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库)。
3.2.6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