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cinema
JGJ 58-2008
J785-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82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58-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7、4.6.1、4.6.2、6.1.2、6.1.3、6.1.5、6.1.6、6.1.8、6.1.12、6.2.2、7.2.5、7.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58-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8年2月29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6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 58-88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声学设计;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声学设计、防火设计和建筑设备;2.增加了术语、建筑设计一般规定、室内装修、噪声控制和扬声器布置等内容。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政编码:100045)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44号,邮政编码:100086)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世强 乔柏人 邱正选 黄义成 罗燕翎 陈钧 王振颖 马思泽 郭晋生 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