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 噪声控制
5.3.1 电影院内各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执行。
5.3.2 观众厅宜利用休息厅、门厅、走廊等公共空间作为隔声降噪措施,观众厅出入口宜设置声闸。
5.3.3 当放映机及空调系统同时开启时,空场情况下观众席背景噪声不应高于NR噪声评价曲线(图5.3.3)对应的声压级(表5.3.3)。
5.3.4 观众厅与放映机房之间隔墙应做隔声处理,中频(500~1000Hz)隔声量不宜小于45dB。
5.3.5 相邻观众厅之间隔声量为低频不应小于50dB,中高频不应小于60dB。
5.3.6 观众厅隔声门的隔声量不应小于35dB。设有声闸的空间应做吸声减噪处理。
5.3.7 设有空调系统或通风系统的观众厅,应采取防止厅与厅之间串音的措施。空调机房等设备用房宜远离观众厅。空调或通风系统均应采用消声降噪、隔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