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建筑布局
3.2.1 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应留有人员集散场地,且场地的面积和尺度应根据零售业态、人数及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
3.2.2 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基地内应设置专用运输通道,且不应影响主要顾客人流,其宽度不应小于4m,宜为7m。运输通道设在地面时,可与消防车道结合设置。
3.2.3 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基地内应设置垃圾收集处、装卸载区和运输车辆临时停放处等服务性场地。当设在地面上时,其位置不应影响主要顾客人流和消防扑救,不应占用城市公共区域,并应采取适当的视线遮蔽措施。
3.2.4 商店建筑基地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并应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3.2.5 大型商店建筑应按当地城市规划要求设置停车位。在建筑物内设置停车库时,应同时设置地面临时停车位。
3.2.6 商店建筑基地内车辆出入口数量应根据停车位的数量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当设置2个或2个以上车辆出入口时,车辆出入口不宜设在同一条城市道路上。
3.2.7 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应进行基地内的环境景观设计及建筑夜景照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