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建筑设备
7.1 给水排水
7.1.1 商店建筑应设置给水排水系统,且用水定额及给水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的规定。
7.1.2 生活给水系统宜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7.1.3 空调冷却用水应采用循环冷却水系统。
7.1.4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公共卫生间宜采用延时自闭式或感应式水嘴或冲洗阀。
7.1.5 给水排水管道不宜穿过橱窗、壁柜等设施;营业厅内的给水、排水管道宜隐蔽敷设。
7.1.6 超级市场生鲜食品区、菜市场应设给水和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管道的出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
2 鲜活水产品区给水宜设置计量设施;
3 采用明沟排水时,排水沟与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置格栅或带网框地漏,并应设水封装置。
7.1.7 对于可能结露的给水排水管道,应采取防结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