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五、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
六、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
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八、应根据建筑规模或日平均观众流量,设置自行车和机动车停放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