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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 计

3.1 一般规定

3.1.1 机械式停车库的基地和总平面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执行。

3.1.2 机械式停车库可按停车的自动化程度分为全自动停车库和复式停车库。全自动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宜采用平面移动类、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复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可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

3.1.3 机械式停车库的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可按表3.1.3确定。

表3.1.3 适停车型尺寸及质量

    注:X为小型车;Z为中型车;D为大型车;T为特大型车;C为超大型车;K为客车。

3.1.4 机械式停车库的停车设备选型应与建筑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并应根据停车设备、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等进行建筑空间的设计。机械式停车库应预留安装操作空间,且操作空间的宽度和高度应根据停车设备类型进行确定。

3.1.5 机械式停车库的出入口及车道等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复式停车库的出入口及车道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于采用升降横移类和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的机械式停车库,车位前的出入口场地尺寸应满足车辆转向进入载车板的要求,且其宽度不宜小于6000mm(图3.1.5);


图3.1.5 车位前的出入口场地
1-停车位;2-通道或室外道路

    3 全自动停车库出入口门洞净宽不应小于停车设备的适停车型宽度加500mm,且不应小于2500mm,净高不应小于2000mm;
    4 全自动停车库的出入口场地无法满足车辆直行出入时,可在出入口处设置回转盘,并应根据回转盘设备确定安装回转盘的地坑尺寸;
    5 机械式停车库的人员疏散出口和车辆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

3.1.6 机械式停车库应根据需要设置检修通道,且宽度不应小于600mm,停车位内检修通道净高不宜小于停车位净高。设置检修孔时,检修孔宜为正方形,且边长不宜小于700mm。

3.1.7 平面移动类停车库、巷道堆垛类停车库、垂直升降类停车库宜设置管理室,且管理室宜设在临近出入口处,并应满足观察车辆进出状况的视野要求。当不能设在临近出入口处时,管理室内应设置具备观察车辆进出状况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其他类型停车库可根据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管理室。

3.1.8 机械式停车库的地下室和底坑应保持干燥,宜采取排水措施,并应根据当地气候、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防水设计。

3.1.9 机械式停车库出入口处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设施。设有回转盘的停车库,回转盘的底坑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

3.1.10 机械式停车库的地基、基础和结构等应根据建设场地的地质勘探报告、停车设备的荷载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混凝土基础,且混凝土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5;
    2 停车设备钢架与基础之间宜采用直接预埋、埋设预埋件等方式进行连接;预埋件的尺寸、位置和精度等应满足停车设备安装的要求;
    3 埋设设备预埋件的建筑结构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20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00mm时,应对连接构造采取加强措施;
    4 停车设备的钢架宜为便于现场拼装的形式,并应满足机械式停车库对钢架的强度和刚度要求。

3.1.11 当附建式停车库与建(构)筑物主体结构连接时,不应对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原建(构)筑物进行检测和符合性验算,再根据检测和验算结果,进行连接设计;
    2 应根据停车设备的运行特点,采取隔振和防噪措施。

3.1.12 机械式停车库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

3.1.13 机械式停车库内的消防、通风、电缆桥架等管线宜设置在行车道的上方,且不得侵占停车位的空间。

3.1.14 机械式停车库外宜设置清洗停车设备的给水点。

3.1.15 当机械式停车库内温度不能满足停车设备正常工作温度要求时,应采取采暖或散热措施。

3.1.16 当机械式停车库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停车库内空气品质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Z1的规定。

3.1.17 全封闭的机械式停车库宜设置机械排烟系统,风管应采用难燃材料。排烟风机应满足当输送介质温度在280℃及以上时能至少连续工作30min,并在介质温度冷却至环境温度时仍能连续正常运转的要求。

3.1.18 机械式停车库的电气工程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停车库的配电宜采用双回路供电,且两个回路的供电线路之间应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当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宜配置备用电源;
    2 停车设备的电源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并应与消防配电、停车库照明和监控系统等线路分设;
    3 停车库的人员疏散出入口、配电室、控制室及管理室等应设置应急照明,且应急照明器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4 停车库内应设检修插座箱或检修插座,并宜根据需要分别设置36V、220V、380V的电源插座;
    5 停车库宜预留电动车充电设施接口,并应设置电池充满自动断电装置。

3.1.19 机械式停车库应优先采用自然采光,当自然采光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照明,并宜采用节能光源。复式停车库照度标准值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执行;全自动停车库照度标准值宜符合表3.1.19的规定。

表3.1.19 全自动停车库照度标准值

    注:1 对于停车位的照度标准,当驾驶员不进入时,不作要求;
        2 操作盘的照度标准值适用于由驾驶员自行操作时。

3.1.20 机械式停车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3.1.21 机械式停车库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规定。

3.1.22 机械式停车库智能化系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车位信息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并可根据停车设备类型、建设规模及环境等因素,选择配置出入口控制系统、智能化电子收费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反向寻车诱导系统、电子标签系统、车辆以及驾驶人高清图像比对系统、大型停车库运行视频监控系统、远程通信及协助系统等智能化系统;
    2 机械式停车库宜至少被一种无线通信信号覆盖,且停车库转换区宜设置有线和无线通信装置;
    3 机械式停车库智能化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连接。

3.1.23 机械式停车库的噪声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的规定,停车库内一氧化碳浓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