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质量验收的划分
5.2.1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规定了检验批的划分,由于停车设备安装工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没有硬性设置检验批。本标准只规定检验项目,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确定检验抽样方案可设置检验批。
5.2.2 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和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是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的基本要求。在施工前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行商议确定并据此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
5.2.3 当分部工程量较大且较复杂时,可将其中相同部分的工程或能形成独立专业体系的工程划分成若干子分部工程。
5.2.4 分项工程以台(套)机组(如设备、电气装置等)、类别、材质、用途、系统(如自动化仪表工程中各系统)、工序等进行划分,是综合了各专业分项工程划分的常规做法。
5.2.5、5.2.6 这两条具体给出了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由于停车库的配套设施工作内容相对较少,其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可作为设备工程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