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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阅览空间

4.3.1 各类图书馆应按其性质、任务,或针对不同的读者对象分别设置各类阅览室。
4.3.2 阅览区域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防止阳光直晒。东西向开窗时,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4.3.3 阅览区的建筑开间、进深及层高,应满足家具、设备合理布置的要求,并应考虑开架管理的使用要求。
4.3.4 阅览区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入口附近设管理(出纳)台和工作间,并宜设复印机、计算机终端等信息服务、管理和处理的设备位置。工作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2,并宜和管理(出纳)台相连通。
4.3.5 阅览区不得被过往人流穿行,独立使用的阅览空间不得设于套间内。
4.3.6 使用频繁,开放时间长的阅览室宜邻近门厅布置。
4.3.7 阅览桌椅排列的最小间隔尺寸应符合表4.3.7的规定 。


4.3.8 珍善本阅览室与珍善本书库应毗邻布置。阅览和库房之间应设缓冲区,并设分区门。
4.3.9 舆图阅览室应能容纳大型阅览桌、描图台,并有完整的大片墙面和悬挂大幅舆图的设施。
4.3.10 缩微阅读机集中管理时,应设专门的缩微阅览室。室内家具设施和照明环境应满足缩微阅读的要求,缩微览阅室宜和缩微胶卷(片)的特藏书库相连通。缩微阅读机分散布置时,应设置专用阅览桌椅,每座位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30m2
4.3.11 集体和个人使用的音像资料视听室宜自成区域,便于单独使用和管理,与其他阅览室之间互不干扰。
4.3.12 音像视听室应由视听室、控制室和工作间组成。视听室的座位数应按使用要求确定。每座位占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0m2。当按视、听功能分别布置时,应采取防止音、像互相干扰的隔离措施。
4.3.13 电子出版物阅览室宜靠近计算机中心,并与电子出版物库相连通。
4.3.14 珍善本书、舆图、缩微、音像资料和电子出版物阅览室的外窗均应有遮光设施。
4.3.15 少年儿童阅览室应与成人阅览区分隔,单独设出入口,并应设儿童活动场地。
4.3.16 盲人读书室应设于图书馆底层交通方便的位置,并和盲文书库相连通。盲人书桌应便于使用听音设备。
4.3.17 各阅览区老年人及残疾读者的专用阅览座席应邻近管理(出纳)台布置。
4.3.18 阅览空间每座占使用面积设计计算指标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