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安全疏散
6.4.1图书馆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分散设置。
6.4.2书库、非书资料库、藏阅合一的藏书空间,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1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m2的特藏库、胶片库和珍善本书库;
2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m2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书库;
3除建筑面积超过100.00m2的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范第6.2.2条规定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时;
4、 占地面积不超过300.00m2的多层书库。
6.4.3书库、非书资料库的疏散楼梯,应设计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宜在库门外邻近设置。
6.4.4超过300座位的报告厅,应独立设置安全出口,并不得少于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