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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3.1 选址

      馆址的选择是建馆前期不容忽视的工作,它直接关系着建馆的成功与否。因此,在修订过程中,将原规范中第二章的标题“基地和总平面”改成现在的标题,强调选择馆址是建馆过程的必要环节,建筑师和图书馆专家应参与其中,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选好馆址。并在规范中列出选址的四条标准。
3.1.1 选择馆址,公共图书馆应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关于文化建筑网点的布局及要求;大专院校的图书馆,则应服从于校园的总体规划。因为,已经批准实施的城市规划,或校园总体规划,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其规划内容中已对交通组织和环境质量,都做了周密考虑,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可以使图书馆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
3.1.2 不论是公共图书馆,还是高校图书馆,过去总以为“环境安静”是至为重要的。但实际情况并非仅仅如此。有些图书馆虽然“环境安静”,但由于所处位置偏远,交通不便,读者不多;而有的馆虽然处于闹市中,但因位置适中,交通方便,反而门庭若市。另外,随着人们对地震、水患等各种自然灾害的深入了解,对图书馆的选址标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因此提出选址应综合各种因素,周密考虑,不可单纯追求环境安静。应该选择位置适中,交通方便,环境相对安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较有利的地段。
3.1.3 环境污染已成为目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除了水质、大气以外,还有噪声、强电磁波等,都给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污染。国家对此十分重视,已颁布了多项法规。图书馆是人流集中,馆藏珍贵,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单位,不容许发生水灾、爆炸或受到粉尘、大气污染、强电磁波干扰。因此,选址中应远离各种污染源,按照有关法规、满足防护距离的要求。
3.1.4 各类图书馆原则上应单独建造,特别是省市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更应如此。至于县(区)级以下的图书馆,由于用地、资金、或隶属关系等原因需要合建时,应将性质相近的单位组合在一起,而且必须满足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调查中发现,把图书馆和群众文化馆合建的为数不少;还有的地方,为了追求气派,扩大建设规模,硬将图书馆与一些使用性质毫不相关的项目搭配在一起,更有甚者,将职工宿舍,家属住宅也组合在图书馆建筑中,严重影响图书馆的使用功能和安全,今后应杜绝此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