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美术教室、书法教室
Ⅰ 美术教室
5.7.1 美术教室应附设教具储藏室,宜设美术作品及学生作品陈列室或展览廊。
5.7.2 中学美术教室空间宜满足一个班的学生用画架写生的要求。学生写生时的座椅为画凳时,所占面积宜为2.15m2/生;用画架时所占面积宜为2.50m2/生。
5.7.3 美术教室应有良好的北向天然采光。当采用人工照明时,应避免眩光。
5.7.4 美术教室应设置书写白板,宜设存放石膏像等教具的储藏柜。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的学校,教具储藏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的固定措施。
5.7.5 美术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挂镜线宜设高低两组。
5.7.6 美术教室的墙面及顶棚应为白色。
5.7.7 当设置现代艺术课教室时,其墙面及顶棚应采取吸声措施。
Ⅱ 书法教室
5.7.8 小学书法教室可兼作美术教室。
5.7.9 书法教室可附设书画储藏室。
5.7.10 书法条案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案的平面尺寸宜为1.50m×0.60m,可供2名学生合用;
2 条案宜平行于黑板布置;条案排距不应小于1.20m;
3 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70m。
5.7.11 书法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挂镜线宜设高低两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