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以第88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湖南大学,陕西省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吉林省建筑设计院,四川省建筑勘测设计院、武汉市建筑设计院、福州市建筑设计院、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设计院、北京医科大学、山西医学院、哈尔滨医科大学,主要起草人是
、张泽蕙、黄汇,张宗尧、王咏梅、闵玉林、
单明婉、
、董葭铭、赵秀兰、张绍纲、庞蕴凡、朱学梅、赵融、褚柏、
、许恒宽、关怀民、陆增懿、
王淑贤、郝同礼。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