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
7.1 面积指标
7. 1.1 中小学校中许多非教学用房都有其相应的设计规范,本规范不作规定,本规范仅对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设计要求进行表述,故本章标题与《原规范》相比,缩小了涉及面。表7.1. 1的注1表述的“黑板可视线”的范围按本规范第5.2节、5.3节及5.12节的有关规定界定。
7.1.2 场地面积见本规范第4.2.5条的条文说明。
7.1. 3 因课程内容不同,劳动教室及技术教室的工艺跨行业范围很宽,所需使用面积差异很大,各行业有行业标准规定,本规范不作统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