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气体终端
9.2.1 气体终端应采用国际单位制标准,接口制式应统一。
9.2.2 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终端可选用悬吊式和暗装壁式各一套。
9.2.3 不同种类气体终端接头不得有互换性。
9.2.4 气体终端接头应选用插拔式自封快速接头,接头应耐腐蚀、无毒、不燃、安全可靠、使用方便,寿命不宜少于20000次。
9.2.5 每类终端接头配置数量应按表9.2.5-1确定。终端压力、流量、日用时间应按表9.2.5-2确定。
表9.2.5-1 每床每套终端接头最少配置数量(个)
用房名称 | 氧气 | 压缩空气 | 负压(真空)吸引 |
手术室 | 2 | 2 | 2 |
恢复室 | 1 | 1 | 2 |
预麻室 | 1 | 1 | 1 |
注:1 预麻室如需要可增设氧化亚氮终端。
2 腹腔手术和心外科手术除配置上表所列气体终端外,还应配置二氧化碳气体终端。
3 神经外科、骨科和耳鼻喉科还应配置氮气终端。
表9.2.5-2 终端压力、流量、日用时间
注:1 负压手术室负压(真空)吸引装置的排气应经过高效过滤器后排出。
2 此项用于动力设备,如设计氮气系统,该项也可以不设。
9.2.6 洁净手术室壁上气体终端装置应与墙面平齐,缝隙密封,部位宜临近麻醉师工作位置。终端面板与墙面应齐平严密,装置底边距地1.0m~1.2m,终端装置内部应干净且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