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配 电
11.2.1 洁净手术室内布线不应采用环形布置。大型洁净手术部内配电应按功能分区控制。
11.2.2 洁净手术室内的电气线路,应只能专用于本手术室内的电气设备,无关的电气线路不应进入或通过本手术室。
11.2.3 洁净手术部的总配电柜应设于非洁净区内。每个手术室应设置独立的专用配电箱(柜),箱门不应开向手术室内。
11.2.4 洁净手术室用电应与辅助用房用电分开。
11.2.5 洁净手术室医疗配电系统应直接从手术部总配电柜专线供电。
11.2.6 当非治疗用电设置独立配电箱时,可采用一个分支回路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配电箱不宜超过3个。
11.2.7 洁净手术部配电管线应采用金属管敷设。穿过墙和楼板电线管应加套管,并应用不燃材料密封。进入手术室内的电线管管口不得有毛刺,电线管在穿线后应采用无腐蚀和不燃材料密封。
11.2.8 洁净手术部的电源线缆应采用阻燃产品,有条件的宜采用相应的低烟无卤型或矿物绝缘型。
11.2.9 洁净手术室的净化空调设备应能在本室内实施远程控制。
11.2.10 洁净手术室内的中央控制箱和插座箱箱体的内腔应密封。用电设施面板和显示面板应与手术室墙面齐平、严密。
11.2.11 每间洁净手术室内应设置不少于3个治疗设备用电插座箱,并宜安装在侧墙上。每箱不宜少于3个插座,应设接地端子。
11.2.12 每间洁净手术室内应设置不少于1个非治疗设备用电插座箱,并宜安装在侧墙上。每箱不宜少于3个插座,其中应至少有1个三相插座,并应在面板上有明显的“非治疗用电”标识。
11.2.13 洁净手术室内当在地面安装插座时,插座应有防水措施。辅助用房的插座应根据功能及使用者要求布置。
11.2.14 洁净手术室应设置可靠的辅助等电位接地系统,装修钢结构体及进入手术室内的金属管等应有良好的接地。
11.2.15 洁净手术室电源应加装电涌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