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选址、基地和总平面
3.1 选 址
3.1.1 旅馆建筑的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城乡经济、文化、自然环境及产业要求进行布局。
3.1.2 旅馆建筑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择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有利、排水通畅、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较好、环境良好的地段,并应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
2 不应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的区域内,且应远离污染源和储存易燃、易爆物的场所;
3 宜选择交通便利、附近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较完备的地段。
3.1.3 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地区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附近,旅馆建筑的选址及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保护规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