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结构工程
8 .2 .1 结构工程的评定应包括勘察报告、结构设计、结构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20分。
8 .2 .2 勘察报告(5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勘察报告中与认定住宅相关的勘察点的数量;
2 勘察报告提供地基土与土中水侵蚀性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勘察报告。
8 .2 .3 结构设计(10分)的评定应包括下述内容:
1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2 设计确定的技术措施。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图纸。
8 .2 .4 结构工程质量(3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主控项目质量实体检测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检测报告。
8 .2 .5 外观质量(2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围护构件外观质量缺陷。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