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装修工程
8 .3 .1 装修工程的评定应包括装修设计、装修材料、装修工程质量和外观质量4个分项,满分为15分。
8 .3 .2 装修设计(5分)的评定内容应为:
外装修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设计提出的装修材料耐用指标要求。
评定方法:审阅设计文件。
8 .3 .3 装修材料(4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材料耐用指标检验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检验报告。
8 .3 .4 装修工程质量(3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
评定方法:审阅验收资料。
8 .3 .5 外观质量(3分) 的评定内容应为:
装修工程的外观质量。
评定方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