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5.1 第3款室内外装修工程应采用防火、防污染、防潮、防水、不产生有害气体和射线的装修材料和辅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等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