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体育建筑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城镇当地总体规划和体育设施的布局要求,讲求使用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3.0.2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适合开展运动项目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2 交通方便。根据体育设施规模大小,基地至少应分别有一面或二面临接城市道路。该道路应有足够的通行宽度,以保证疏散和交通;
3 便于利用城市已有基础设施;
4 环境较好。与污染源、高压线路、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之间的距离达到有关防护规定,防止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并注意体育设施使用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0.3 市级体育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表3.0.3的规定。
3.0.4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规划远、近期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 建筑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交通组织顺畅,管理维修方便,并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指标;
3 满足各运动项目的朝向、光线、风向、风速、安全、防护等要求;
4 注重环境设计,充分保护和利用自然地形和天然资源(如水面、林木等),考虑地形和地质情况,减少建设投资。
3.0.5 出入口和内部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总出入口布置应明显,不宜少于二处,并以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观众出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宜小于0.15m/百人的室外安全疏散指标;
2 观众疏散道路应避免集中人流与机动车流相互干扰,其宽度不宜小于室外安全疏散指标;
3 道路应满足通行消防车的要求,净宽度不应小于3.5m,上空有障碍物或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应小于4m。体育建筑周围消防车道应环通;当因各种原因消防车不能按规定靠近建筑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满足对火灾扑救的需要:
1) 消防车在平台下部空间靠近建筑主体;
2) 消防车直接开入建筑内部;
3) 消防车到达平台上部以接近建筑主体;
4) 平台上部设消火栓。
4 观众出入口处应留有疏散通道和集散场地,场地不得小于0.2m2/人,可充分利用道路、空地、屋顶、平台等。
3. 0.6 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地内应设置各种车辆的停车场,并应符合表3.0.6的要求,其面积指标应符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停车场出人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
2 如因条件限制,停车场也可在邻近基地的地区,由当地市政部门统一设置。但部分专用停车场(贵宾、运动员、工作人员等)宜设在基地内;
3 承担正规或国际比赛的体育设施,在设施附近应设有电视转播车的停放位置。
3.0.7 基地的环境设计应根据当地有关绿化指标和规定进行,并综合布置绿化、花坛、喷泉、坐凳、雕塑和小品建筑等各种景观内容。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0.8 总平面设计中有关无障碍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