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5.1 比赛场地的综合布置应紧凑合理,在满足各项比赛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缩小场地总面积。
5.5.2 铁饼、链球、标枪、铅球的落地区应设在足球场内,投掷圈或助跑道应设在足球场端线之外。
5.5.3 跳高、铅球场地应设在跑道弯道与足球场端线之间的半圆区内。
5.5.4 跳远和三级跳远,撑竿跳高场地宜设在跑道直道的外侧,也可设在两个半圆区内。当设在直道外侧时起跑点距看台宜大于5m。
5.5.5 各田赛项目至少应设置两个不同方位的场地,满足田赛比赛对场地阳光和风向的选择。
5.5.6 西直道外侧场地宽度应满足起终点裁判工作、颁奖仪式等活动的需要。
5.5.7 比赛场地和观众看台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正式比赛场地外围应设置围栏或供记者和工作人员用的环形交通道或交通沟,其宽度不宜小于2.5m,并用不低于0.9m的栏杆与比赛场地隔离。交通道(或沟)与观众席之间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但不应阻挡观众视线。沟内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5.5.8 比赛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沿跑道内侧和全场外侧分别设一道环形排水明沟,明沟应有漏水盖板。足球场两端也宜各设一道排水沟与跑道内侧的环形排水沟相连。足球场草地下宜设置排水暗管(或盲沟)。
5.5.9 比赛场地内还应根据使用要求妥善设置各种通讯、信号、供电、给排水等管线和装置。
5.5.10 跑道的弯道圆心及足球场地位置标记,应设置埋于地下的永久性标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