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 运动场地
4.2.1~4.2.2 本条规定了场地规格和设施标准的要求,其具体尺寸详见此后各章所述。另外也强调了对场地和设施规格尺寸的公差要求,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设施的等级以及所创造的成绩和记录能否为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承认的问题。
不同等级的比赛对于场地的缓冲区和工作区,以及场地上空净高的要求也直接影响到设施的等级和使用质量。有关要求在此后各章有所表述。
4.2.3 本条规定对体育设施比赛场地的要求。
4.2.4 本条规定场地出入口的要求。当体育设施有多功能使用或可能举办大型庆典和活动时,更需对出人口的设施、尺寸、数量有所考虑。
4.2.5 本条指定室外场地的给排水要求,在本规范10.1给水排水中将有具体规定。
4.2.6 出于安全和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要求,本条对场地和周围区域的分隔规定了必要的措施,另国际足联等有关组织对于场地安全问题也有专门规定,可作为参考。
4.2.7 由于地形和用地尺寸的限制,在室外场地布置时会产生一些困难,本条规定了不同纬度下场地允许的偏转范围,在执行中比赛场地应比训练场地要求更严格,同时应考虑当地的风力和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