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结 构
3.5.1 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3.5.2 设计说明书。
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 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
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
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 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
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4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2)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3)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
4)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
5)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
5 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
3)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
4)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
5)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6 地基基础设计。
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
2)基础选型说明;
3)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处理要求;
4)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
5)必要时应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等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6)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7 结构分析。
1)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
3)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表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
8 主要结构材料。包括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
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必要时应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
2)进一步的地质勘察要求、试桩要求等;
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
4)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其他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5.3 设计图纸。
1 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
2 主要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的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
3 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
4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
3.5.4 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荷载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