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建筑电气
3.6.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
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1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4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控制方法等;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
5 电气节能和环保。
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
2)表述节能产品的应用情况。
6 防雷。
1)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7 接地及安全措施。
1)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
2)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
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做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等级及系统组成;
2)确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
3)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
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5)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
6)概述电气火灾报警;
7)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
8)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9)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10)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
9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确定风险等级、系统组成和功能;
2)确定安全防范区域及防护区域的划分;
3)确定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管理设置地点、数量及监视范围;
4)访客对讲、车库管理、电子巡查等系统的设置要求;
5)确定机房位置、系统组成;
6)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0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
1)确定系统规模、网络组成、用户输出口电平值;
2)节目源选择;
3)确定机房位置、前端设备配置;
4)用户分配网络、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确定用户终端数量;
5)若设置闭路应用电视,应说明电视制作系统组成及主要设备选择。
11 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会议扩声、投影、同声传译及视频会议系统传输方式;
3)同声传译模式;
4)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
5)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2 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包括有线或无线);
2)显示装置、时钟等安装部位、种类;
3)设备规格;
4)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方式。
1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系统组成及控制功能;
2)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
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4 计算机网络系统。
1)系统组成及网络结构;
2)确定机房位置、网络连接部件配置;
3)网络操作系统,网络应用及安全;
4)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5 通信网络系统。
1)根据工程性质、功能和近远期用户需求,确定电话系统的组成、电话配线形式、配线设备的规格;
2)当设置电话交换总机时,确定电话机房的位置、电话中继线数量及各专业技术要求;
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4)确定市话中继线路的设计分工、中继线路敷设和引入位置;
5)防雷接地、工作接地方式及接地电阻要求。
16 综合布线系统。
1)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和近期需求、远期发展,确定综合布线的组成以及设置标准;
2)确定综合布线系统交换、配线设备规格;
3)传输电缆的选择和敷设要求。
17 智能化系统集成。
1)集成形式及要求;
2)设备选择。
18 其他建筑电气系统。
1)系统组成及功能要求;
2)确定机房位置、设备规格;
3)传输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19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6.3 设计图纸。
1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示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容量,高低压线路及其他系统线路走向、回路编号,导线及电缆型号规格,架空线、路灯、庭园灯的杆位(路灯、庭园灯可不绘线路),重复接地点等;
2)变、配、发电站位置、编号;
3)比例、指北针。
2 变、配电系统。
1)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一次回路设备型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补偿容量、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二次回路方案编号;
2)平面布置图:应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母干线、发电机、控制屏、直流电源及信号屏等设备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图纸应有比例;
3)标示房间层高、地沟位置、标高(相对标高)。
3 配电系统(一般只绘制内部作业草图,不对外出图)。包括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竖向干线系统图(包括配电及照明干线、变配电站的配出回路及回路编号)。
4 照明系统。对于特殊建筑,如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影剧院等,应绘制照明平面图。该平面图应包括灯位(含应急照明灯)、灯具规格,配电箱(或控制箱)位置,不需连线。
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2)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平面图。
6 通信网络系统。
1)电话系统图;
2)电话机房设备布置图。
7 防雷系统、接地系统。一般不出图纸,特殊工程只出顶视平面图、接地平面图。
8 其他系统。
1)各系统所属系统图;
2)各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若在相应系统图中说明清楚时,可不出此图)。
3.6.4 主要电气设备表。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3.6.5 计算书。
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2 变压器选型计算;
3 电缆选型计算;
4 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5 防雷类别的选取或计算,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
6 照度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
7 各系统计算结果尚应标示在设计说明或相应图纸中;
8 因条件不具备不能进行计算的内容,应在初步设计中说明,并应在施工图设计时补算。